公费上大学,毕业有岗!广西将招收1571名→
公费上大学,毕业有岗!广西将招收1571名→
公费上大学,毕业有岗!广西将招收1571名→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(jiàoyùtīng)网站发布
关于(guānyú)做好2025年地方公费师范生
培养计划有关(yǒuguān)工作的通知
自治区教育厅网站截图(jiétú)。
具体招生事宜如下(rúxià)↓↓
(一)招生数量:面向全区招收(zhāoshōu)普通高中起点四年制本科地方公费(gōngfèi)师范生1571名。
(二)培养(péiyǎng)院校:广西(guǎngxī)师范大学、广西民族大学、南宁师范大学、北部湾大学、玉林师范学院、百色学院、贺州学院、广西民族师范学院、广西科技师范学院、桂林师范学院等(děng)10所院校。
(三)招生专业(zhuānyè):普通高中起点四年制本科小学教育(jiàoyù)专业203名(míng)(míng)(míng)(míng)、小学教育(壮语文(wén)方向)5名、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322名(定向义教学(jiàoxué)段(xuéduàn)(duàn)172名、高中150名)、英语专业175名(定向义教学段90名、高中85名)、物理学专业279名(定向初中137名、高中142名)、生物科学(或生物技术)专业97名(定向初中53名、高中44名)、地理科学专业86名(定向初中44名、高中42名)、化学专业89名(定向初中49名、高中40名)、音乐学专业49名(定向义教学段31名、高中18名)、美术学专业36名(定向义教学段24名、高中12名)、体育教育专业54名(定向义教学段41名、高中13名)、心理学(或应用心理学)145名(定向义教学段112名、高中33名)、科学教育31名(定向中小学培养)。以上专业除小学教育、小学教育(壮语文方向)2个(gè)专业外,其他专业均区分学段定向培养,具体(jùtǐ)招生学校(xuéxiào)、计划数、定向从教县(市、区)、定向从教学段详见《2025年地方公费(gōngfèi)师范生(shīfànshēng)招生培养计划表》(附件1)。招生计划纳入学校总计划统筹安排,不单列下达,计划下达后,一律不再(bùzài)追加,不得(bùdé)调整招生计划。
(四)面向(miànxiàng)原(yuán)集中连片特困地区(dìqū)县、原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边境县(市、区)的本科层次定向师范生培养,纳入地方优师计划。
报考(bàokǎo)对象仅限广西户籍普通高中毕业生,招生不限地域(dìyù),允许跨市、县(市、区)报考。考生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:
(一)忠诚党和人民教育事业,热爱教育工作,自愿报考定向培养师范专业(zhuānyè),且保证毕业后服从定向县(xiàn)(市、区(qū))安排,到协议约定的定向县(市、区)幼儿园或(huò)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或高中任教不少于6年。
(二)身体健康,参照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(tǐjiǎn)工作指导意见》《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(rényuán)体检标准及(jí)办法(试行)》以及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(gōngkāi)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等相关要求进行体检,并且体检结果合格。
(三)考生应(yīng)参加我区2025年普通高考(gāokǎo)统考,高考总分应达到2025年我区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相应批次的最低控制分数线。
(四)报考音乐、美术(měishù)、体育类高中起点本科专业的考生,需参加我区普通高校招生(zhāoshēng)艺术统考对应科类考试或(huò)体育统考,且考生高考总分和艺术统考或体育统考成绩均达到2025年相应类别本科批次(pīcì)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。
(五)报考小学教育(jiàoyù)(壮语文方向)专业的考生需会讲壮语(含(hán)各地壮语方言)。
(一)发布定向培养需求计划(jìhuà)
由自治区教育厅统一收集发布各有关县(市、区)的定向培养(dìngxiàngpéiyǎng)需求,并(bìng)向社会公开发布定向培养计划。
(二)报名和(hé)志愿填报
符合报读四年制本科定向师范生的普通高中毕业生,必须在本科提前批其他类志愿(zhìyuàn)栏中填报指定培养院校的地方公费师范生的专业。填报志愿的时间及要求(yāoqiú)按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的有关(yǒuguān)规定执行。
小学教育(jiàoyù)(壮语文方向)专业的招生应经过面试环节,其他专业招生不设面试环节。面试应按照(ànzhào)以下要求开展:
1.面试主要对考生将来小学(xiǎoxué)教育(壮语文方向)教师职业所需的(de)基本条件(tiáojiàn)、基本素质和潜能进行摸底考核。面试主要内容有:语言表达。
2.面试(miànshì)由小学教育(壮语文方向)专业的培养(péiyǎng)院校负责组织,市、县(市、区)教育局协助配合。面试考官小组一般由高校教师教育专家、一线中小学优秀教师(或(huò)(huò)校长(xiàozhǎng))、教育(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)行政部门成员5名或7名组成。面试的时间、地点等由培养院校自行安排,并及时在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和培养院校网站公布。
3.在提前批志愿填报结束后,自治区(zìzhìqū)招生考试院(kǎoshìyuàn)将填报了地方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志愿的考生名单提供(tígōng)给培养院校(yuànxiào)(yuànxiào)。小学教育(壮语文方向)专业的培养院校按照计划数1:1.5的比例,组织考生面试。面试结束后,培养院校将面试合格人员名单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备案。
由培养学校根据招生(zhāoshēng)政策和定向招生计划,按照高考成绩和考生所填志愿(tiánzhìyuàn)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择优录取(zéyōulùqǔ)。报读定向培养专业的考生被录取后,不能退档,不能转学,不能转专业,否则取消当年录取资格。
1.定向师范生入学前与培养(péiyǎng)院校和定向县(市、区(qū))教育局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签订协议。《地方公费(gōngfèi)师范生培养计划协议书》(以下简称《协议书》,见附件2)由自治区教育厅(jiàoyùtīng)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、财政厅和自治区党委编办联合制订,培养院校印制。
2.培养院校将《协议书》随本校(běnxiào)《录取通知书》一并寄送给录取为定向师范生的(de)考生。考生持录取通知书和经考生本人(běnrén)及其监护人签字的《协议书》,按学校规定时间及要求报到入学(rùxué)。不签订该协议书的,取消其录取资格。
3.培养院校将录取简明登记表、定向师范生(shīfànshēng)招生录取情况以及《协议书》,邮寄或送达定向县(市、区(qū))教育局。
4.定向县(xiàn)(市、区)教育局收到《协议书》后,经当地教育局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字(qiānzì)并加盖公章后,及时寄回培养院校的招生部门(bùmén)。
培养院校将(jiāng)在定向师范新生入学一个月内(nèi),对其入学资格条件进行相关审核,并将复查合格的录取名单进行备案。如(rú)复查不(bù)合格,由培养院校按照国家、自治区有关规定进行处理,不再作为定向师范生培养对象。
(一)培养(péiyǎng)形式。培养层次(céngcì)为高中起点本科层次,学制为4年。培养院校要结合教育教学实际(shíjì),围绕培养目标,制订专门的人才培养方案,加强教学管理,确保培养质量。
(二)学籍(xuéjí)管理。定向(dìngxiàng)(dìngxiàng)师范生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籍管理办法进行管理。加强学籍动态管理,定向师范生第2学年结束,由培养院校对定向师范生进行中期(zhōngqī)考核,考核不合格的,取消定向师范专业就读资格。
(一)定向师范毕业生取得普通高等学校(gāoděngxuéxiào)本科(běnkē)毕业证书和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后,由定向县(市、区)组织专项(zhuānxiàng)招聘考核(kǎohé)、参照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组织体检,考核和体检合格(hégé)后,由定向县(市、区)按协议安排就业。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定向师范毕业生,解除协议,退还给培养院校已享受的公费教育费用,重新(chóngxīn)择业。
(二)定向师范生毕业前及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内,一般不得(bùdé)报考其(qí)他脱产学历教育。毕业时不履行定向培养协议的,要按规定退还给培养院校已享受的公费(gōngfèi)教育费用,并赔偿(péicháng)违约金,其违约行为应记入人事档案和社会信用(xìnyòng)体系,并予以公布。各地对服务期满定向师范毕业生的学历深造、职称晋升、评优评先等方面给予倾斜。
(三)定向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(xuéfèi),免缴住宿费,并补助生活费,所需经费(jīngfèi)由自治区本级财政统筹安排。在安排国家和自治区各项奖助学金时,培养对象与同类学生享受同等待遇(tóngděngdàiyù)。
(四)定向师范毕业生到教学岗位后,有关市、县(市、区(qū))机构编制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(děng)部门要按规定及时办理相关(xiāngguān)招聘录用手续。
(一)定向(dìngxiàng)师范生招生是实施地方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的重要环节(zhòngyàohuánjié)。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、精心组织(jīngxīnzǔzhī),切实做好(qièshízuòhǎo)政策宣传工作,引导和支持优秀高中毕业生报考定向师范生,鼓励优秀人才积极投身教育事业。
(二)各有关县(市、区)教育局(jiàoyùjú)要积极协调当地人力资源社会(shèhuì)保障局,切实做好(qièshízuòhǎo)考生与(yǔ)本县(市、区)教育局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签订《协议书》的工作,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将本县(市、区)教育局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签订的《协议书》寄送至培养院校。
(三(sān))各有关培养院校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、标准和(hé)时间,切实做好定向师范生的招生(zhāoshēng)录取(lùqǔ)工作(gōngzuò)。采取有力措施,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程序规范、公平公正。对违规违纪招生录取行为,一经查实,取消定向师范生录取资格,并视情节依法依规追究有关工作人员和所在单位负责人的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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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年地方公费师范生招生培养计划表(jìhuàbiǎo)
广西新时期地方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(jìhuà)协议书(2025年)
来源丨广西壮族自治区(guǎngxīzhuàngzúzìzhìqū)教育厅网站
广西云-广西日报(rìbào)出品

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(jiàoyùtīng)网站发布
关于(guānyú)做好2025年地方公费师范生
培养计划有关(yǒuguān)工作的通知

自治区教育厅网站截图(jiétú)。
具体招生事宜如下(rúxià)↓↓
(一)招生数量:面向全区招收(zhāoshōu)普通高中起点四年制本科地方公费(gōngfèi)师范生1571名。
(二)培养(péiyǎng)院校:广西(guǎngxī)师范大学、广西民族大学、南宁师范大学、北部湾大学、玉林师范学院、百色学院、贺州学院、广西民族师范学院、广西科技师范学院、桂林师范学院等(děng)10所院校。
(三)招生专业(zhuānyè):普通高中起点四年制本科小学教育(jiàoyù)专业203名(míng)(míng)(míng)(míng)、小学教育(壮语文(wén)方向)5名、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322名(定向义教学(jiàoxué)段(xuéduàn)(duàn)172名、高中150名)、英语专业175名(定向义教学段90名、高中85名)、物理学专业279名(定向初中137名、高中142名)、生物科学(或生物技术)专业97名(定向初中53名、高中44名)、地理科学专业86名(定向初中44名、高中42名)、化学专业89名(定向初中49名、高中40名)、音乐学专业49名(定向义教学段31名、高中18名)、美术学专业36名(定向义教学段24名、高中12名)、体育教育专业54名(定向义教学段41名、高中13名)、心理学(或应用心理学)145名(定向义教学段112名、高中33名)、科学教育31名(定向中小学培养)。以上专业除小学教育、小学教育(壮语文方向)2个(gè)专业外,其他专业均区分学段定向培养,具体(jùtǐ)招生学校(xuéxiào)、计划数、定向从教县(市、区)、定向从教学段详见《2025年地方公费(gōngfèi)师范生(shīfànshēng)招生培养计划表》(附件1)。招生计划纳入学校总计划统筹安排,不单列下达,计划下达后,一律不再(bùzài)追加,不得(bùdé)调整招生计划。
(四)面向(miànxiàng)原(yuán)集中连片特困地区(dìqū)县、原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边境县(市、区)的本科层次定向师范生培养,纳入地方优师计划。
报考(bàokǎo)对象仅限广西户籍普通高中毕业生,招生不限地域(dìyù),允许跨市、县(市、区)报考。考生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:
(一)忠诚党和人民教育事业,热爱教育工作,自愿报考定向培养师范专业(zhuānyè),且保证毕业后服从定向县(xiàn)(市、区(qū))安排,到协议约定的定向县(市、区)幼儿园或(huò)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或高中任教不少于6年。
(二)身体健康,参照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(tǐjiǎn)工作指导意见》《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(rényuán)体检标准及(jí)办法(试行)》以及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(gōngkāi)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等相关要求进行体检,并且体检结果合格。
(三)考生应(yīng)参加我区2025年普通高考(gāokǎo)统考,高考总分应达到2025年我区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相应批次的最低控制分数线。
(四)报考音乐、美术(měishù)、体育类高中起点本科专业的考生,需参加我区普通高校招生(zhāoshēng)艺术统考对应科类考试或(huò)体育统考,且考生高考总分和艺术统考或体育统考成绩均达到2025年相应类别本科批次(pīcì)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。
(五)报考小学教育(jiàoyù)(壮语文方向)专业的考生需会讲壮语(含(hán)各地壮语方言)。
(一)发布定向培养需求计划(jìhuà)
由自治区教育厅统一收集发布各有关县(市、区)的定向培养(dìngxiàngpéiyǎng)需求,并(bìng)向社会公开发布定向培养计划。
(二)报名和(hé)志愿填报
符合报读四年制本科定向师范生的普通高中毕业生,必须在本科提前批其他类志愿(zhìyuàn)栏中填报指定培养院校的地方公费师范生的专业。填报志愿的时间及要求(yāoqiú)按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的有关(yǒuguān)规定执行。
小学教育(jiàoyù)(壮语文方向)专业的招生应经过面试环节,其他专业招生不设面试环节。面试应按照(ànzhào)以下要求开展:
1.面试主要对考生将来小学(xiǎoxué)教育(壮语文方向)教师职业所需的(de)基本条件(tiáojiàn)、基本素质和潜能进行摸底考核。面试主要内容有:语言表达。
2.面试(miànshì)由小学教育(壮语文方向)专业的培养(péiyǎng)院校负责组织,市、县(市、区)教育局协助配合。面试考官小组一般由高校教师教育专家、一线中小学优秀教师(或(huò)(huò)校长(xiàozhǎng))、教育(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)行政部门成员5名或7名组成。面试的时间、地点等由培养院校自行安排,并及时在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和培养院校网站公布。
3.在提前批志愿填报结束后,自治区(zìzhìqū)招生考试院(kǎoshìyuàn)将填报了地方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志愿的考生名单提供(tígōng)给培养院校(yuànxiào)(yuànxiào)。小学教育(壮语文方向)专业的培养院校按照计划数1:1.5的比例,组织考生面试。面试结束后,培养院校将面试合格人员名单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备案。
由培养学校根据招生(zhāoshēng)政策和定向招生计划,按照高考成绩和考生所填志愿(tiánzhìyuàn)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择优录取(zéyōulùqǔ)。报读定向培养专业的考生被录取后,不能退档,不能转学,不能转专业,否则取消当年录取资格。
1.定向师范生入学前与培养(péiyǎng)院校和定向县(市、区(qū))教育局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签订协议。《地方公费(gōngfèi)师范生培养计划协议书》(以下简称《协议书》,见附件2)由自治区教育厅(jiàoyùtīng)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、财政厅和自治区党委编办联合制订,培养院校印制。
2.培养院校将《协议书》随本校(běnxiào)《录取通知书》一并寄送给录取为定向师范生的(de)考生。考生持录取通知书和经考生本人(běnrén)及其监护人签字的《协议书》,按学校规定时间及要求报到入学(rùxué)。不签订该协议书的,取消其录取资格。
3.培养院校将录取简明登记表、定向师范生(shīfànshēng)招生录取情况以及《协议书》,邮寄或送达定向县(市、区(qū))教育局。
4.定向县(xiàn)(市、区)教育局收到《协议书》后,经当地教育局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字(qiānzì)并加盖公章后,及时寄回培养院校的招生部门(bùmén)。
培养院校将(jiāng)在定向师范新生入学一个月内(nèi),对其入学资格条件进行相关审核,并将复查合格的录取名单进行备案。如(rú)复查不(bù)合格,由培养院校按照国家、自治区有关规定进行处理,不再作为定向师范生培养对象。
(一)培养(péiyǎng)形式。培养层次(céngcì)为高中起点本科层次,学制为4年。培养院校要结合教育教学实际(shíjì),围绕培养目标,制订专门的人才培养方案,加强教学管理,确保培养质量。
(二)学籍(xuéjí)管理。定向(dìngxiàng)(dìngxiàng)师范生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籍管理办法进行管理。加强学籍动态管理,定向师范生第2学年结束,由培养院校对定向师范生进行中期(zhōngqī)考核,考核不合格的,取消定向师范专业就读资格。
(一)定向师范毕业生取得普通高等学校(gāoděngxuéxiào)本科(běnkē)毕业证书和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后,由定向县(市、区)组织专项(zhuānxiàng)招聘考核(kǎohé)、参照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组织体检,考核和体检合格(hégé)后,由定向县(市、区)按协议安排就业。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定向师范毕业生,解除协议,退还给培养院校已享受的公费教育费用,重新(chóngxīn)择业。
(二)定向师范生毕业前及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内,一般不得(bùdé)报考其(qí)他脱产学历教育。毕业时不履行定向培养协议的,要按规定退还给培养院校已享受的公费(gōngfèi)教育费用,并赔偿(péicháng)违约金,其违约行为应记入人事档案和社会信用(xìnyòng)体系,并予以公布。各地对服务期满定向师范毕业生的学历深造、职称晋升、评优评先等方面给予倾斜。
(三)定向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(xuéfèi),免缴住宿费,并补助生活费,所需经费(jīngfèi)由自治区本级财政统筹安排。在安排国家和自治区各项奖助学金时,培养对象与同类学生享受同等待遇(tóngděngdàiyù)。
(四)定向师范毕业生到教学岗位后,有关市、县(市、区(qū))机构编制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(děng)部门要按规定及时办理相关(xiāngguān)招聘录用手续。
(一)定向(dìngxiàng)师范生招生是实施地方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的重要环节(zhòngyàohuánjié)。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、精心组织(jīngxīnzǔzhī),切实做好(qièshízuòhǎo)政策宣传工作,引导和支持优秀高中毕业生报考定向师范生,鼓励优秀人才积极投身教育事业。
(二)各有关县(市、区)教育局(jiàoyùjú)要积极协调当地人力资源社会(shèhuì)保障局,切实做好(qièshízuòhǎo)考生与(yǔ)本县(市、区)教育局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签订《协议书》的工作,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将本县(市、区)教育局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签订的《协议书》寄送至培养院校。
(三(sān))各有关培养院校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、标准和(hé)时间,切实做好定向师范生的招生(zhāoshēng)录取(lùqǔ)工作(gōngzuò)。采取有力措施,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程序规范、公平公正。对违规违纪招生录取行为,一经查实,取消定向师范生录取资格,并视情节依法依规追究有关工作人员和所在单位负责人的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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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年地方公费师范生招生培养计划表(jìhuàbiǎo)
广西新时期地方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(jìhuà)协议书(2025年)


来源丨广西壮族自治区(guǎngxīzhuàngzúzìzhìqū)教育厅网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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